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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(剪叉式)-飞尔特检测规则
- 作者:管理
- 发布时间:2026/5/26 13:14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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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检验规则
7.1出厂检验
7.1.1 剪叉式平台应由制造厂检验部门对该产品逐台检验,确认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。
7.1.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6。用户合同有特殊要求时,应增加出厂检验项目。
7.1.3只有出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时(除可靠性试验可适当延期),才能判定产品合格。
7.2 型式检验
7.2.1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进行型式检验;
a)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定型鉴定;
b)正式生产后,如产品结构、材料和工艺有较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;
c)产品停产超过两年,恢复生产;
d)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;
e)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。
7.2.2 型式检验项目见表6
7.2.3 型式检验的抽样为采用随机一次性抽样方法,样本数为2。抽样基数不限。
7.2.4型式检验时,对表6的第2项、第6~9项、第12项、第14~15项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该产品不合格。若上述各项均符合要求,而其他有两项不合格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;若只有一项不合格,允许对该项重新抽验,仍不合格时,则判定为该产品型式检验不合格。

8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贮存
8.1 标志
剪叉式平台的标牌和商标应清晰永久固定在设计图纸规定的位置上,标牌应至少记下列内容:
a)制造厂名称;
b)产品名称及型号:
c)产品主要参数;
d)出厂编号:
e)出厂日期。
8.2 包装
剪叉式平台的包装及随机文件应符合GB/T13384的规定。
8.3 运输
剪叉式平台在出厂运输时,应将工作平台降至最低位置并固定好。
8.4 贮存
8.4.1 剪叉式平台应存放在无雨淋、无日晒和无腐蚀气体的环境中。
8.4.2剪叉式平台存放时,应收至最低位置并安放在坚实的地面上,使其前、后、左、右处于水平。若行走轮为充气轮胎时应使轮子离地面。
8.4.3 长期(一个月以上)停用后,在使用前应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、维修和保养。
9、操作与使用
剪叉式平台的操作、检查和维护应符合IS018893:2004的规定。
10、本标准适用说明。
本标准适于苏州市升降机制造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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